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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高新区2021年“小升初” 入学须知及流程

发布时间:2022-06-20


一、申请原则

1.符合高新区入学条件的未报名直升本校一贯制学校或未被民办初中录取的本区民办小学毕业生

2.市外小升初申请转入的小学毕业生;

3.区内A类“人户合一”申请跨片的小学毕业生申请回本区户籍和房产(监护人100%产权)所在片区就读初中本区公办初中学位优先满足对口小学的小学毕业生,无学位时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注:市内区外已成功办理跨区手续的学生无需登记不接受市内其他区小学毕业生登记武汉市小升初跨区统一规定时间为5月17-21日)

 

二、申请条件

凡因家庭迁居、户籍迁移等原因,符合申请原则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符合我区“小升初”转学条件:

1.户籍在高新区,其户籍和法定监护人(指父母100%产权)房产均在服务范围内(户籍与房产地址一致)的适龄儿童。

2.非武汉市户籍,其法定监护人(指父母)房产在服务范围内,原则上应回户籍所在地登记入学,回户籍地入学确有困难,监护人户籍在高新区或持有高新区居住证(户籍或居住证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的适龄儿童。

3.户籍为高新区的集体户、社区公共户、空户或搭户的适龄儿童,不作为对口入学依据,参照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予以登记(不需要办理居住证)。

4.非武汉市户籍,随监护人租住在服务范围内,原则上应回户籍所在地登记入学,回户籍地入学确有困难,监护人户籍在高新区或持有高新区居住证(户籍或居住证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的适龄儿童。

5.落实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政策,已办理户籍由市外迁入高新区的大学生,其子女户籍未迁入我市的,按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登记入学。

6.港澳台适龄儿童,其监护人户籍在高新区或持有高新区居住证的,按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登记入学。

说明:适龄儿童户籍在武汉市其他区的;非武汉市户籍,且其监护人户籍也不在高新区或不持有高新区居住证的;居住证尚在办理过程中的,均不符合高新区公办学校入学条件,不在登记范围内,须回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区教育局登记入学。

 

、资料准备

1.户口本(非本市户口适龄儿童需另提供监护人在高新区户籍或居住证,证件住址与居住地址一致);

2.房产证明(不动产证、房产证、购房合同、自建房证明、还建证明或租房合同)。不动产证、房产证、购房合同的另提供个人房产信息查询证明供现场审核时使用,具体查询方法见平台政策栏的《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房产信息查询可以“网上办”》的方法;自建房提供所辖村委会开具的证明材料;还建房的,适龄儿童户籍在该房产上的原居民提供所辖村委会开具的还建证明,适龄儿童户籍不在该房产上的提供拆迁还建相关证明材料、购房及水电气网等缴费凭证,无法提供相关证明的视为无房)高新区房产指房屋坐落在东湖高新区教育局划定的义务教育入学服务范围内具有70年产权的普通住宅(需为监护人100%产权),并实际交付入住,不含商业用途和经营用途的酒店公寓、LOFT公寓、写字楼、商铺、厂房等

3.入住证明(由物业开具,注明门牌号码);

注:适龄儿童户籍随父(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本上,并长期居住在一起,适龄儿童父母在市内无住房的,如能提供房管局出具的父母双方无房证明,可先予以登记,视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申请流程

1.认真阅读“小升初”入学须知及流程,签订入学诚信承诺书。

2.填写学生基本信息,上传相关凭证。

3.填写监护人信息,上传相关凭证。

4.填写学生转学信息,上传相关凭证。

5.核对填写信息,确保正确并提交。

6.按短信通知到指定地点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可查看申请进度。

7.按短信通知到指定地点领取《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温馨提示:对于信息填写不全或资料上传不符合要求的转学申请将不予通过;填写虚假信息或证件做假的行为,将列入东湖高新区入学诚信黑名单,为不影响学生入学,请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东湖高新区教育局

2021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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