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高新区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招生实施细则
东湖高新区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
新生入学招生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和《东湖高新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依法保障本区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结合高新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公办小学新生入学
(一)入学条件
1.年龄范围
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的适龄儿童。201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未满6周岁,不符合入学条件。
2.入学对象
(1)户籍在东湖高新区的适龄儿童;
(2)非武汉市户籍的适龄儿童,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居住在高新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高新区或持有高新区有效居住证;
(3)港澳台适龄儿童,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居住在高新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高新区或持有高新区有效居住证;
(4)在与洪山区入学插花区域,属高新区入学范围的适龄儿童,户籍或居住证地址必须与实际住址一致。
(二)登记时间与方式
1.登记时间:
(1)首次摸底登记:2025年3月13日(星期四)0时—3月23日(星期日)24时。
(2)补录登记注册:2025年5月12日(星期一)0时—5月16日(星期五)24时。
(3)符合入学条件仍未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记的新生,统一于8月25日—31日网上补录登记。
2.登记方式: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从以下方式登记:
(1)电脑端访问湖北政务服务网“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https://zsrx.whebd.cn办理;或手机移动端扫描二维码直接进入“武汉市中小学入学招生学籍一体化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市平台”)办理;也可通过“鄂汇办”APP、支付宝或微信“鄂汇办”小程序办理。电脑端建议使用谷歌或火狐浏览器;手机移动端扫描下图所示二维码进入。
2.选择公办小学报名,选择“点击进入”按钮。
注:1.在规定登记时限内完成网上有效操作,均不分先后,平等有效,建议家长错峰登记(如错开网上登记第一天),避免网络拥堵等因素。
2.因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时间为7月7日—9日,凡有意选择就读民办小学的新生,必须在3月首次登记和5月补录登记期间内,完成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的公办小学网上登记注册,否则无法进行7月民办小学新生网上报名。
(三)登记所需资料
1.户口本或居住证
(1)适龄儿童户籍在高新区的:需提供户口本户主首页、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页、适龄儿童本人页。适龄儿童户口与父母其中一方(户主方)不在同一个户口本上的需另提供父母结婚证。
(2)适龄儿童户籍在武汉市外的随迁子女:需另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高新区户籍或有效居住证。
2.房产证明(含不动产证、房产证、购房合同、自建房证明、还建证明或租房合同之一)
(1)在高新区有房产的:①提供不动产证、房产证、购房合同中任何一项资料的,需另提供个人房产信息查询证明供必要时现场审核使用,个人房产信息具体查询方法见市平台“各区入学招生政策查看”——“东湖高新区”——“区级政策规定”——“房产信息查询办法”;②自建房的,需提供所辖村委会开具的证明材料;③还建房的,且适龄儿童户籍在该房产上的原居民需提供所辖街道开具的还建证明,适龄儿童户籍不在该房产上的需提供拆迁还建相关证明材料、购房及水电气网等缴费凭证,无法提供相关证明的视为无房)。
说明:本方案中所指房产指普通住宅,且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100%产权,不含商业用途或经营用途的酒店公寓、loft公寓、写字楼、商铺、厂房等。
(2)在高新区无房产的:提供租房合同(另附产权所有人房产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房产证明含不动产证、房产证、自建房证明或还建房证明等)。
3.适龄儿童出生证明。
(四)审核资料
1.线下初审(3月21日—6月15日)
线下初审分学校初审和第三方初审,同步进行。学校打印新生注册名册,对照上传的资料图片,初步核查信息真实性,并做好记载,不进行平台操作。第三方(公安、房管部门)初审,由区教育局提供新生注册信息,由第三方核查户籍(或居住证)和房产的真实性,核查结果反馈给区教育局,区教育局再反馈给学校。
2.学校审核(6月16日—6月20日)
学校根据区教育局反馈的第三方核查结果,结合学校线下初审情况,对平台已注册但资料不齐全或明显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审核“不通过”,并填写“不通过”具体原因,同时提醒家长及时修改资料重新提交;对平台已注册且资料齐全、信息核查无误的学生审核“通过”,通过的学生信息无法再修改。
3.现场复审(6月24日—25日)
针对平台登记资料不全或真实性有待现场进一步核实的学生,学校可进行现场复审(原则上以线上审核为主)。现场复审时,要根据家长提供的原件资料,再比对平台信息及已上传资料图片,结合学校初审和第三方初审的结果,作出信息真实性判定,并在平台进行相关操作,留存复印件。
如核实后,确定存在证件造假或填报虚假信息的,将纳入黑名单管理,高新区不再为其提供学位。
4.区局审核(6月23日—27日)
区教育局比对学校审核结果和第三方核查结果,确认学生所提交资料无误后,在平台上完成审核。
5.家长查询审核结果(6月16日—6月27日)
家长可登录“武汉市中小学入学招生学籍一体化管理平台”进行查询,适时了解入学办理进度。入学资料如审核“未通过”,平台会以短信形式发送至家长手机;家长如接收到“未通过”的短信提示,却又实际符合本区入学条件,可在当日内完成平台资料信息核对和修改,并再次提交。
6.安排入学(7月2日—7月3日)
根据2025年划片文件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录取名单,最后审核确定已登记学生的录取学校。7月2日—3日,家长家长可登录“武汉市中小学入学招生学籍一体化管理平台”进行查询入学分配结果。
(五)划定范围
区教育局根据本区学校分布、学校规模、适龄儿童少年人数等综合因素,合理安排学校招生计划。在保持基本稳定的前提下,为每一所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小学划定服务范围,并于5月20日向社会公示。
(六)安排办法
1.户籍(户主须为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和房产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拥有100%产权)地址一致的,即“人户合一”学生,安排对口入学;户籍和房产证不一致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2.高新区新生登记“两证”(户口和不动产证)办结时间距离开学时间(9月1日)均满一年的,确保对口入学;“两证”办结时间不足一年的,不能确保按服务范围对口入学,由区教育局视学位具体情况安排。
3.高新区实行分学段(小学、初中)房产学位锁定政策,小学锁定6年(一年级入学当年的9月1日起至六年级毕业年份的6月30日止),初中锁定3年(七年级入学当年的9月1日起至九年级毕业年份的6月30日止)。转入插班生使用的房产,锁定时间为转入之日至同一学段毕业当年6月30日。该房产任何学段锁定期间,其他家庭孩子都不能用该房产资料申请该学区对口公办小学或公办初中学位。同一家庭生育二胎、三胎的不受影响。房产学位被占用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4.因拆迁原因居住在非户籍片区内的高新区户籍适龄儿童,原则上需将户籍迁入到现居住地片区。确有困难且能提供拆迁合同、街道开具的拆迁未还建证明,先到户籍所在片区学校登记入学,待取得《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后于8月25日后再到现居住地片区学校提出入学申请,由登记学校上报区教育局。待学校正常范围内学生录取完后,有空余学位的,视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没有学位的原则上回《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对口学校入学。
5.适龄儿童和父母户籍均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本上,并长期居住在一起,适龄儿童父母在市内无住房的,且能提供房管局出具的父母双方无房证明,视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统筹入学后,同时锁定其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学位。如需确保适龄儿童能就读对口学校,适龄儿童户籍地址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产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拥有100%产权)地址保持一致。
二、公办初中新生入学
(一)入学对象
1.高新区公办小学毕业生;
2.户籍在高新区,并办理了跨区手续的市内小学毕业生;
3.户籍在高新区或符合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申请回户籍地(或居住证地址)就读公办初中的本区民办小学毕业生;
4.户籍在高新区或符合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申请回户籍地(或居住证地址)就读公办初中的市外小学毕业生;区内“人户合一”申请跨片的小学毕业生。
(二)划定范围
区教育局根据本区学校分布、学校规模、适龄儿童少年人数等因素,合理安排学校招生计划。公办初中一般按照对口公办小学划定服务范围。在保持基本稳定的前提下,为每一所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初中划定服务范围并于5月20日向社会公示。
(三)安排办法
1.本区公办小学毕业生:6月19日—7月3日,本区公办小学毕业生信息由区教育局按照2025年划定的对口初中,直接导入初中平台系统,为每一名小学毕业生对应安排一所公办初中。就读小学阶段已认定为择校生的,升入初中时不享受对口入学,由区教育局7月3日前统筹安排入学。
2.办理跨区的小学毕业生:5月6日—9日,凡因户籍(居住证)变更等原因,需跨区入学的小学毕业生,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由所在学校、跨出区教育局和跨入区教育局通过“市平台”办理跨区入学手续;6月20日,区教育局集中办理跨区学生有关档案交换手续。
3.未报名直升本校一贯制学校或未被民办初中录取的本区民办小学毕业生:7月25日—31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东湖高新区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网址:http://ggjy.wehdz.gov.cn/)提出申请,属高新区户籍或符合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由区教育局8月31日前统筹安排入学。
4.市外小升初申请转入的小学毕业生、区内“人户合一”申请跨片的小学毕业生:7月25日—31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东湖高新区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网址:http://ggjy.wehdz.gov.cn/)提出申请,符合高新区入学条件或区内跨片入学条件的,由区教育局8月31日前统筹安排入学。
三、民办学校招生
(一)入学条件
1.小学新生须为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的适龄儿童。学生户籍须为武汉市户籍,或非武汉市户籍(含港澳台)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户籍在武汉或持有武汉市有效居住证。
2.初中新生须为小学应届毕业生或五四制初中六年级在校生。参加武汉市民办学校统一招生的必须具有武汉市学籍。
3.所有民办学校均不得设置其它报名资格条件限制。
(二)招生计划
民办学校应在区教育局核定的招生计划和范围内招生。对于民办学校或者投资主体与当地政府订有协议的生源、承担政府购买服务的生源以及符合其他相关条件的,可以分类安排计划,具体办法由区教育局制定。
(三)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凡有意选择民办学校上学的学生,必须先持《通知书》到政府指定的学校报到,办理有关手续。全区民办小学、民办初中报名时间统一为7月7日-9日。
2.报名方式:统一使用《武汉市中小学入学招生学籍一体化管理平台》(“市平台”网址:https://zsrx.whebd.cn)实行网上报名。每位学生只能选报1所学校,重复报名无效。
(四)招生办法
1.基本原则
(1)民办学校报名数小于招生计划数的,采取登记注册方式招生;报名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采取电脑派位方式招生。
(2)民办学校不得采用考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不得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或者与教育培训机构合作提前选拔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者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3)民办一贯制学校小学部已自愿网上报名本校初中部的学生可以直升其初中部;其初中部还有剩余招生计划的,按照“报名数小于招生计划数登记注册入学、报名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电脑派位招生”的原则招收其他已网上报名该校的学生。
2.招生录取
(1)民办学校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数的,采取登记方式招生。
(2)民办学校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采取电脑派位招生。电脑派位按全市统一方案进行,使用全市统一软件,时间全市统一为7月15日,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不得由学校组织。
(3)7月25日前,已被民办小学和民办初中录取的学生,按学校规定时间到学校缴费确认。未按时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4)面向全市招生的学校于7月25日向区教育局报送新生录取名单,区教育局统一于8月25日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办理同意调档手续。
(5)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符合高新区入学条件的,由区教育局依据政策安排进入对应公办学校就读
四、日程安排
时 间 | 工 作 内 容 |
3月12日前 | 各学校要全面准确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招生政策宣传,通过设置政策咨询点、召开家长会、组织校园开放日、举办社区宣讲会、举办片区内幼儿园宣讲会等方式,及时公布入学宣传招生信息 |
3月12日前 | 各学校制定本校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招生实施方案报区教育局备案,区教育局制定本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招生实施方案报市教育局备案;各公办小学按照2024年划片服务范围摸清周边交付新建楼盘基本情况报送区教育局发规办、基教办 |
3月13日-23日 | 学校实时跟踪,开展平台资料初审;对明显不符合条件或资料上传错误的要及时处理并详细说明不通过原因,家长可登录“武汉市中小学入学招生学籍一体化管理平台”查询入学资料审核结果;如接收到“未通过”的短信提示,却又实际符合本区入学条件,可在此时间段内完成平台资料信息核对和修改,并再次提交 |
5月6日-9日 | 需办理跨区入学的小学毕业生集中办理跨区入学登记手续(4月28日前全覆盖通知到全校小学毕业生) |
5月12日-16日 | 符合入学条件但错过了高新区首轮网上登记的新生,家长在“市平台”上办理补录登记注册 |
5月20日 | 公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服务范围、招生计划 |
6月15日前 | 民办学校上报招生工作方案和招生计划 |
6月16日-20日 | 学校实时跟踪,开展小学新生补录登记资料初审,对明显不符合条件或资料上传错误的要及时处理并详细说明不通过原因 |
6月16日-27日 | 家长可登录“武汉市中小学入学招生学籍一体化管理平台”查询补录登记资料审核结果;如接收到“未通过”的短信提示,却又实际符合本区入学条件,可在当日内完成平台资料信息核对和修改,并再次提交 |
6月20日 | 跨区小学毕业生交换档案 |
6月24日-25日 | 学校针对平台登记资料不全或真实性有待现场进一步核实的学生,可进行现场复审 |
6月23日-27日 | 区教育局比对学校审核结果和第三方核查结果,完成区局审核并统筹对口入学安排 |
6月30日 | 审定民办学校招收新生工作方案 |
7月2日-7月3日 | 区教育局根据2025年划片文件相关规定,安排已登记成功的新生入学,家长可通过“武汉市中小学入学招生学籍一体化管理平台”查看入学安排 |
7月5日-6日 | 家长到政府指定学校领取《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
7月7日-9日 | 选择就读民办小学、民办初中的学生,家长使用“市平台”网上报名 |
7月15日 | 报名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电脑派位招生 |
7月25日前 | 民办学校完成录取工作 |
7月30日前 | 民办学校向区教育局上报新生录取名册 |
7月25日-31日 | 符合高新区入学条件的未报名直升本校一贯制学校或未被民办初中录取的本区民办小学毕业生、市外小升初申请转入的小学毕业生,区内“人户合一”申请跨片的小学毕业生,统一在“东湖高新区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区平台网址:http://ggjy.wehdz.gov.cn/)提出申请 |
8月25日-26日 | 学校对补录小升初学生信息资料进行线上审核 |
8月26日-31日 | 区教育局对补录小升初学生信息进行复审及分配 |
8月25日 | 学校登记同意调剂的新生(符合拆迁未还建或者二孩三孩等其他特殊情况学生),各校当日完成此类学生信息在“市平台”上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
8月25日前 | 面向全市招生的学校办理学生调档手续 |
8月25日-31日 | 符合入学条件但未在规定时间(3月13-23日和5月12日-16日)进行登记的小学新生统一在“武汉市中小学入学招生学籍一体化管理平台”补录登记 |
8月25日-31日 | 补录登记的小学新生统筹安排入学 |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教育局
2025年3月12日